招生章程

2015年南职中职对口招生测试办法

来源: 编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01 浏览量:

一、对口招生形式
对口招生。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行政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批准,参照单独招生办法,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确定入学标准,单独组织入学考试,单独进行招生录取”的另一种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的对象为已参加广西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3月报名,4月考试并公布拟录取名单,5月录取,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对口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可以报名2015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
三、对口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单独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一次性申请18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俭学补助金、无息借款补偿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奖学金等。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四、对口招生录取规则(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终审核备案为准)
总分达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一)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中:
1.按考生“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报读的第一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按考生报读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报读的第二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3.按考生报读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报读的第三专业,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4.某专业按考生报读的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录取后仍然不满的,将该专业剩余指标调整给此专业所在二级学院生源充足的其他专业,并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5.按以上规则录取后,某二级学院仍整体不满的,将该二级学院剩余计划调整为学校公共计划,按全校未录取考生的总分高低和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二)如以上没有满额,在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第二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中,按以上1至5的规则进行录取,满额为止。依此类推。。
五、对口招生报名
1、 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2015年3月25日~4月13 日,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 www.gxeea.cn快速通道“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对口招生报名”入口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www.nnzyjob.com进行网上报名和填报专业志愿。交纳报考费100元。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网站报名、培训。
2、 向广西招考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2015年4月20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志愿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填报学校志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请考生填报专业志愿要与上面“向我校报名测试和填报专业志愿”中的专业志愿一致),没有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高职对口中职资格。
六、对口招生测试
1. 对口招生确认和专业测试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1:00),考生带以下证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确认和参加单独/对口专业测试 (每位考生仅需参加第一专业的专业测试,无需参加第二第三专业的专业测试;在考生报读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确认和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分批进行,每位考生30分钟以内):
①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
②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考生本人的获奖证书、证件(说明:考生无获奖证书证件的,凭本人的报名信息确认表和准考证、身份证直接参加专业测试)。
2015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专业测试重点考查、测试考生的职业潜在能力,包括专业认知、职业倾向、专业意愿、专业学习基础、专业技能基础、专业才艺、思维反应、素养气质、形象个性等。专业测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技能操作、专业特长展示等为主。不同专业的专业测试有所区别。
2.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对口招生准考证原件,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分两场每场120分钟,同一考生只考一场。
综合素质测试第一场:2015年4月25日13:00——15:00。
综合素质测试第二场:2015年4月25日16:00——18:00。
2015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和测试学生的“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不另单独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文化考试。
七、对口招生成绩评定
2015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总分由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即:对口招生总分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最高分为 500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3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4月25日下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最高分为300分。
(二)专业测试成绩(最高200分)
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4月25日上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最高分为200分。其中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专业测试成绩,特长分最高计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计分。2012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文体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2.技能比赛获奖计分。2012年7月1日以后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或大赛组委会举办的技能比赛获奖,个人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集体项目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该项目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市级(不含县级市)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20分;省级及省级以上前6名或金奖银奖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3.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计分。2012年7月1日以后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提供证书原件的:该证书与考生所报读的第一专业有关联的,中级以下计20分,中级及中级以上计30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4.其它特长项目计分。2012年7月1日以后个人参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委托的专业协会、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其他竞赛获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或持有2012年7月1日以后获得的反映考生本人特长的其他项目(提供证书原件),经评审小组认定,市级或中级证书给予20分计分;省级及省级以上项目或高级证书给予30分计分;体育方面特长生等(如足球、篮球、排球等体育项目方面有特长),国家一级运动员计3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计20分,国家三级运动员计10分。在评审现场,经评审小组认定体现考生特长但未能区分等级的其他项目,按一项20分,两项及两项以上30分计分。本项最高限计30分。
注:团体项目获奖证书有考生本人姓名的予以计分;无考生本人姓名的,无法采信和计分。
八、公布对口招生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2015年4月30日(星期四)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www.nnzyjob.com根据对口招生录取规则公布对口招生拟录取名单。考生可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www.nnzyjob.com按提示查询对口招生成绩。
九、个别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的,按以下方式之一办理手续,我校将放弃备案和录取该类考生。
方式一:2015年5月1日~5月4日,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对口招生录取资格手续。
 方式二:2015年5月1日~5月4日,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2015年自动放弃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传真至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放弃2015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放弃对口招生录取的,全部获得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正式录取资格,我校将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十、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和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2015年5月11、12日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送广西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2015年5月下旬,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 www.nnzyjob.com公布对口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5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5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5年6月,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考生寄发对口招生录取通知书。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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