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 编辑:zsw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9 浏览量:

(受疫情影响涉及到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一、学校概况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举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共建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入选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的高职院校。学校目前占地近1500亩,开设有10个二级学院、50多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000多人,成人继续教育学生3200多人。

   我校连续2次被授予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被授予中国高新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高职院校网络思政工作创新示范案例50强等;入选教育部“人文交流经世项目”首批“经世国际学院”;被认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200所)。

  办学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邮政编码:530008

 学校网址:http://www.ncvt.net

 招生网址:http://www.nnzyjob.com

 招生电话:0771-3821226 0771-3829164

 投诉电话:0771-3821226 0771-2029332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学校品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二、单独招生对象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已参加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文件中规定的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条件的考生。

 (二)已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类成绩均为等级C以上(含C)的考生。

(若《语文》《数学》《英语》有任一科类等级C以下的考生,不予参加测试和录取,请慎重报考。)

 

三、单独招生待遇

  1.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年可一次性申请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学校奖学金等。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达30%以上;其中,部分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及助学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学校每年向在校生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不含助学贷款)总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3.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如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将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如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新生,将获得新生二等奖学金;如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新生,将获得新生三等奖学金。

  4.经各地市残联推荐,通过单独招生录取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类专业(艺术工程学院所有专业)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可以享受区市县地残联的学费资助,资助时间为3年,详细政策可咨询各地市残联。

 

四、单独招生计划安排

  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学费标准、专业要求将于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受疫情情况影响如有变动将在网上申报开始前另行通知。)

 

五、单独招生测试评定方式

   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结合的评价方式。

  (受疫情影响,我校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待疫情完全控制后,学校将及时更新、确定测试方案,另行通知。敬请各位考生实时关注!)  

  (一)文化素质评价方式

   参考《语文》《数学》《英语》3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成文化素质成绩。最高分为150分

  参照2019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划分的最低标准,将该等次所有考生的分数换算成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折合分,即:  

 

 

  (二)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考生必须参加2020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最高分为400分    

  (三)特长分

 

考生获得的证书证件,作为特长分计入职业测试适应性成绩:考生必须在网上申报期间,登录我校考试申报系统网站申请特长分。按要求上传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和诚信承诺书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或PDF格式,大小为50k至2M,清晰易辨。逾期不再受理。符合以下特长分项目的考生,特长分最高分为50分。

(1)文体比赛获奖。2017年7月1日以后,参加省(自治区)级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30分;参加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的,加50分。本项最高分为50分  

(2) 技能比赛获奖。2017年7月1日以后,参加省级比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加30分;参加国家级、教指委/行指委级比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加50分。本项最高分为50分。

注:国家级比赛指由教育部、人社部、科技部等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技能大赛。

教指委/行指委级比赛指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其他部委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全国大赛。
 

省级比赛指由省(自治区)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全省大赛。

(3)创新特长生:考生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加50分。本项最高分为50分。

(4)退役士兵,上传本人《退出现役证》,加50分。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特长分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六、单独招生测试

  (一)网上申报流程

   2020年3月18日10:00至29日24:00,考生通过手机或电脑,按以下两种路径中任意一种进行网上申报。 (受疫情情况影响,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1.网上申报登录路径一,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2020年高职单独/对口申报快速通道—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2.网上申报登录路径二,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nnzyjob.com)“考试申报——2020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

  考生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高考报名号,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高考报名预留的身份证号码。

  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选择好申报专业,并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即视为完成网上申报。未网上缴费的考生视为申报无效,不能参加测试。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申报手续。

    有特长分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申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网站申请特长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已经缴纳单独招生报考费的考生,在测试前5天,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路径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考试申报——2020年单独/对口招生考试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 (受疫情情况影响,时间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三)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须按准考证的考试安排时间,凭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每位考生仅需参加第一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无需参加第二至第六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在考生报考第一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身份验证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受疫情影响,时间有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单独招生成绩公布

   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测试结束后10天,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考生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和单独招生总成绩。(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单独招生填报志愿

    2020年5月6日10:00至8日17:00,已参加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测试的考生凭高考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第一专业志愿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一致,第二专业志愿至第六专业志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填报。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

    如填报志愿安排有变化,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九、单独招生录取

   已参加我校单独招生测试并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类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等级C以上(含C)的考生,如达到我校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各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3月中旬公布在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的单独招生计划表),且出档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则按“专业优先,参考分数”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一)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与其参加的南宁职业技术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专业一致,凡不一致的,不予录取第一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即单独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成绩,下同)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二)第一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录取不到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由单独招生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

(三)一律不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十专业的考生除外)。

(四)如出现单独招生总分相同时,将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十、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录取结束后3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单独招生正式录取名单。

己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20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单独招生录取并符合2020年广西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2020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2020年7月前,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向获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报到入学。(受疫情影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考试违规处理

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为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5—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一)2020年我校将试疫情变化,调整测试的时间、方式、内容等,待疫情完全控制后,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

(二)2020年我校单独招生按本简章规定执行。如教育部、教育厅出台新的政策,则按教育部、教育厅新的规定执行。

(三)我校不委托其他单位(含机构、网站等)申报和培训。

(四)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对考生2020年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因更改信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无法入学报到、无法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的《考生守则》并遵守,按时进行身份验证、按时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不按时到场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本简章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对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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